宁明县人社局:贯彻条例守民薪 构建和谐新风尚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助力建设方、施工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用工,营造“尊重劳动,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宁明县人社局以《条例》实施三周年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以提高《条例》知晓率,引导企业合法用工、增强农民工群体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让农民工不再伤“薪”忧“酬”。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中,宁明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通过走进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项目工地,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和《广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口袋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深入解析《条例》,引导企业合法用工、规范用工、诚信用工,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法律责任;同时,耐心解答农民工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指导农民工在权益遭受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宁明县人社局还将持续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做到有诉即应、有诉必办、有诉即办,围绕《条例》实施三周年,开展“进项目、进工地”“讲法律、讲政策”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意识,扩大《条例》社会知晓率,引导广大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为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陆铁山 农景峰)

图为劳动监察员深入企业项目工地开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