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 广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立区之本和首要任务,严格落实“自治区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制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机制,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人民日报版面

抓监测帮扶,开展“防返贫 守底线”专项行动

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贯穿全年的“防返贫 守底线”专项行动,对全区1128万户农户进行全覆盖大排查。构建“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一户一册一卡”责任机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强化落实“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责任;完善脱贫人口参保资助渐退政策、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全区脱贫人口医保实现应保尽保;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危房改造竣工率100%;开展农村供水定期排查和动态跟踪监测,落实建设资金28.47亿元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升378.7万人供水保障水平。

 

抓促进发展,持续缩小收入和发展差距

实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千方百计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逐户制定增收计划、落实增收措施。全区投入产业发展的各级财政衔接资金达119.47亿元,健全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好产业奖补等到户帮扶政策,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1.68亿元。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强化劳务输出组织,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创新开发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全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达289.07万人。强化支持促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明确39条倾斜支持政策,共安排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17.22亿元,实施1.1万个“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帮助32.42万搬迁劳动力务工,实现15.87万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户每户1人以上就业。深化粤桂东西部协作促进区域发展,深入推进“一县一园”建设,新增引进投产企业321家、实际到位投资179.16亿元,共建产业园区111个;共建“一县一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帮助75.32万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累计建成159个供粤供深农产品基地,131个农产品获得“圳品”认证,协调广东采购、帮助销售广西农畜产品和特色手工艺产品超过220亿元。
 

抓建设治理,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稳妥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新完成1377个行政村(约1.2万个自然村)的村庄规划编制,新增2071个自然村(屯)通硬化路,4G网络覆盖全部行政村、重点农业产业基地和99%的自然村。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模式,推进34个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已推广覆盖超过1500个行政村。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全区文明村镇比例达70.1%。
 

抓基础夯实,不断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加强资金项目和资产管理,开发完善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形成资金项目完整的闭环管理链条,全年共筹措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77.97亿元,各级衔接资金实施项目2.6万个,开展帮扶项目资产专项排查和整改,已确权帮扶项目资产1603.39亿元。加强乡村振兴系统能力作风建设,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开展“送培训下乡”“行动学习+”等系列活动,全区累计培训各类乡村振兴干部107.54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