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烟草专卖局、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开展送法入校园活动

关爱未成年人 维护无烟校园   

宁明县烟草专卖局宁明人民检察院携手开展送法入校园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避免未成年人受到烟草侵害,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3月8日,宁明县烟草专卖局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携手县人民检察院走进宁明县城中镇第一中学,联合开展电子烟防控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宁明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讲解、交流互动、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向广大师生讲解电子烟是什么、电子烟的危害、怎样帮助未成年人抵制电子烟等方面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风趣幽默的生动事例,增强了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让师生们全面了解电子烟的危害性,引导师生拒吸人生的第一支烟、主动禁烟,共同维护无烟校园环境,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安全墙。县人民检察院“未保办”结合当前中学生生活、学习实际情况,围绕青少年犯罪相关法律知识、校园欺凌的相关案例、青少年如何保护自己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与同学们亲切交流;同时,用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部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告知同学们要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又应该如何维权等。

  此次活动气氛活跃,取得了学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和支持。宁明县烟草专卖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与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充分发挥监管合力,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行为,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无烟”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