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财政部门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宁明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先后投入财政资金2494.68万元,为推动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障。

  一是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今年上级下达宁明县资金137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抵边村屯新建产业道路、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等民生问题,推动边境地区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二是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提供资金保障。今年,宁明县财政部门投入资金44.28万元,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做好民族语言文字传承保护工作。今年,宁明县将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共投入5.4万元用于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及开展双语活动经费,有效地保护和传承了民族语言文化的发展。

  四是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各项事业。该县财政部门在全县财政收支矛盾特别突出的情况下,始终坚持对民族事业的发展投入。今年以来,先后投入868万元用于民族文化宣传、文化产业发展、民族教育发展等方面,有效促进了全县民族特色产业事业的长足发展。  (曾茂祥  唐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