峙浪边境派出所 办好“小警情”赢取“大民心”

  近日,峙浪边境派出所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处置了1起打架纠纷,这是该所本月成功处置的第4起矛盾纠纷。这些纠纷涉及家长里短,纠纷虽小,却关乎百姓民心。

  矛盾纠纷,是最常见的警情形态之一。不规范的执法处置往往会激起当事人对执法机关的不满情绪,“和稀泥”式的纠纷调处方式无法赢得群众满意。

  为办好此类小警情,峙浪边境派出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全面复盘今年纠纷类警情,将群众诉求的堵点、派出所执法的难点、基层社会治理的痛点,一一解剖,在崇左边境管理支队警务动态监督机制下,围绕接处警和现场处置等环节,推动建立“调查先行、取证同步、处置跟进”的矛盾纠纷类警情执法规范,配套明确一整套处置流程,并对处置结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要求每一起矛盾纠纷类警情处理“必须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准确把握执法力度与温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警情处置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0月11日,辖区发生一起工地工伤医疗费用纠纷,当事人到工地办公室静坐。接警后,该所通过严密的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静坐行为不可取,其诉求应到劳动仲裁部门解决,走法律途径。经协调,当事人同意到劳动仲裁部门解决。

  针对打架类矛盾纠纷,该所围绕“调查取证全、监督管理细、处罚双方认”的工作目标,采取“‘2+N’三色管理工作法。‘2’是要求出警民警必须现场寻找受害人、控制嫌疑人,‘N’是要求出警现场收集如作案工具、证人证言等一切能证明违法犯罪事实的证据,三色是将打架类警情分为‘绿、橙、红’三种颜色,及时评估执法风险,进行分类管理,最大程度提升处置效率。

  10月16日,该所就接到一起打架纠纷警情,辖区有人打架。该所立即按照警情处置流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明确当事人信息,保护现场,走访周边群众确定证据,查明纠纷过程。原来打架双方属堂兄弟,因酒后和日常嫌隙,互相殴打,造成双方轻微皮外伤。在简单医疗处理后,派出所一边将该2人带回所里进一步处置,一边派人走访双方家人,进行工作调解。由于前期调查取证工作严密,当事人均清楚认知到自己的错误,并懊恼自己的行为,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经民警的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互不追究。全程负责跟办该起警情的黄警官说:“严密的调查取证过程,保证群众的满意度,才能让双方在调解处置过程中心服口服,才能避免事实不清双方互相扯皮。”

  据了解,自从采取这样的做法来,该所办理的矛盾纠纷类警情办结率提升21个百分点,没有出现因处置不公平不合理引发群众不满进而投诉派出所的情况。

  规范矛盾纠纷类警情执法成为峙浪边境派出所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获得驻地党委政府和辖区群众的赞扬与肯定。(陈桂梅劳昌)

  峙浪所成功调解1起工地工伤医药费纠纷,当事人同意走法律途径,呈请劳动仲裁部门(摄影:劳昌)

  峙浪所成功调解一起打架纠纷,双方握手言和(摄影:劳昌)

  峙浪所在田间地头走访辖区百姓(摄影:劳昌)

  峙浪所走访辖区群众(摄影:劳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