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大新县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变“输血”为“造血”,积极打造就业扶贫车间,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稳定脱贫。目前现有就业扶贫车间4个,共开发就业岗位7500多个,其中安置贫困劳动力905人,人均月收入约1500—2000元。
发挥本地企业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劳动密集型等企业在村设立“扶贫车间”,将产业向农村延伸,实现县域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红利向贫困地区辐射。如中信大锰矿业有限公司开发简单易操作的就业岗位,设立 “扶贫车间”,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脱贫。目前,中信大锰矿业有限公司共吸纳贫困劳动力149人,月人均工资收入2600元左右。新锰集团在大新县桃城镇宝贤村投资4.5亿元建成新锰集团子公司新材料公司一期项目,创造350多个就业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57人,人均月收入3500元左右。
发挥经济能人带动作用。鼓励返乡创业人员、经济能人在乡镇建立利用闲置土地、厂房建厂或加工点,组织附近的贫困户到车间从事制衣、电子加工等生产活动,让贫困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家庭收入。如返乡创业能人创办佳洋电子厂,在榄圩乡新建了可吸纳200人加工的厂房,积极吸纳附近村屯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实行加工计件工资,人均每月约1500元以上。目前,电子厂共有职工30人,其中贫困户6人,让贫困劳动力既能照顾家庭,又能家门口实现就业有收入。
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为了吸引企业自发参与扶贫车间工作,该县制定《关于推进大新县就业“扶贫车间”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落实优惠政策,对凡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一次性奖补、免费技能培训、小额贴息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水电租金补贴、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2020年以来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7笔,贷款金额1256.7万元。对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1年内累计就业6个月以上的,并给予不低于6000元的报酬的,可获得2000元/人的带动就业补助。截止目前,已为29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带动就业奖补54.14万元。
发挥技能培训扶持作用。为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人力支撑,该县积极落实培训补贴,支持就业扶贫车间对在岗贫困户职工或有意愿进入就业扶贫车间工作的贫困户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在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培养贫困户劳动技能。贫困户只要有就业意愿,自觉积极参与培训,即可迅速获得简单的一技之长,并获得相应的补贴。2020年,该县在中信大锰大新分公司、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2家就业扶贫车间开展岗位培训,共培训贫困户2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