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采取五项举措着力强化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

  广西宁明县财政部门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项目资金监管,通过“五项举措”,逐年加大对惠民惠农和重大项目等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促进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取得了良好成效,初步建立起了“职责明晰、顺畅有序、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财政资金监管体制。

  瞄准靶向,把握资金监管关键环节。该县财政部门严格落实资金使用政策,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瞄准贫困户安排项目,强力推进扶贫专项资金效益最大化。2016—2020年,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7118.875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9824.56万元。2016-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发挥良好效益。2020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798.71万元,截至11月24日,累计支出22004.51万元,支出率96.52%;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878.71万元,支出22652.08万元,支出率91.05%。

  精准滴灌,细化纳入预算项目资金监管。该县细化预算编制,乡镇财政严格审核有关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纳入年度预算。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项目预算执行严格做到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完成后,组织评审验收和绩效考核。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乡镇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认真组织好资金拨付和跟踪监控工作。

  加强扶贫项目实施管理。该县财政部门努力提高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组织专班人员对2016-2020年项目库中所有项目信息进行重新核对,并设置绩效指标,确保项目信息内容和实际实施一致,账实相符。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公告制度,公开所有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此外,严格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科学制定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大力落实减贫带贫机制,确保项目按时分红,充分发挥带贫益贫作用。

  开足火力,夯实项目资金基础管理。该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搞好县本级范围内的农林水利、乡村道路、学校医院、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2020年,该县财政局配合各单位做好项目库建设,全县安排整合涉农资金2.49亿元。2016-2020年,全县累计投入资金约1.12亿元,实施完成279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县所有农户通过打井、引用山泉水、自来水延伸扩网等方式,全部解决了饮水问题且达到安全用水标准,“饮水安全有保障”达标率100%。

  究根探底,开展扶贫资金常态化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该县财政部门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协助开展全县扶贫资金常态化管理工作,主要针对该县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贫困村屯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以及县弘丰公司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财务收支、专款专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此外,还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广西南宁绍元会计师事务所、广西绍元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县13个乡镇52个村的经济合作社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