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全国有87个区县(市)上榜,东兴市名列其中。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是国家生态县、市的“升级版”,创建指标涉及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领域,是反映一个区域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金字招牌”。
近年来,东兴市立足自身良好的生态优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把加强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头等大事来抓,充分释放“海”的潜力,激发“江”的活力,做足“边”的文章,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绿色发展,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生态经济蓬勃发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
目前,东兴市成功创建自治区级、市级生态镇村23个,生态村命名率达68%;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森林覆盖率66.4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17平方米,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