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浦北县紧扣“精准帮扶、精准投放、精准脱贫”,主动作为,通过抓好评级授信、补偿金补充、贷后管理、到期贷款催收等举措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做好贷款到期退出工作,全力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积极发展生产实现增收脱贫致富。截至目前,全县2020年新增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276户贫困户,资金达5901.14万元。
一、抓好评级授信,防好准入关
在浦北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浦北县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为了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浦北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调查核实贷款贫困户经济情况,并反馈给贷款银行。浦北县强化扶贫小额信贷评级授信,走访调查贷款人真实情况,杜绝钉子户、老赖户、懒汉等贫困人员获得扶贫小额信贷,从源头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截至2020年6月30日,浦北县累计授信金额27112.14万元,户数8607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70.39%。
二、抓好补偿金补充,防好风险关
浦北县严格执行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扶贫小额信贷金额10:1的比例配置风险补偿金。2019年底,因浦北县扶贫小额信贷大量还贷,贷款余额只有900多万元,县财政局收回了大部分风险补偿金,只留300万元存放在第三方账户。2020年4月,为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扶贫小额信贷目标,该县加大工作力度,新增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901.14万元,贷款余额6323.55万元。按照贷款额度,县财政需要配备风险补偿金633万元。为促进扶贫小额信贷继续开展,在县级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浦北财政局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继续投入400万元作为风险补偿金,总额达到700万元。
三、抓好贷后管理,防好规范关
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后,浦北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和放贷银行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贷后管理,规范扶贫小额信贷使用。浦北县采取压实各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责任、加强检查等办法抓好贷后管理,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规范使用。浦北县将扶贫小额信贷贷后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镇(街道)、村,作为监管第一责任人。县扶贫、财政和放贷银行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目前已开展检查1次。在检查中发现扶贫小额信贷不用于发展生产的,立即要求贫困户归还小额信贷。
四、抓好到期贷款催收,防好老赖关
扶贫小额信贷也有老赖。针对个别有经济能力到期拒不还款的,浦北县通过放贷银行跟踪催收、所在乡镇配合催收、县级工作组重点催收、司法介入催收等方式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到期贷款的催收。2020年以来,浦北县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催收工作,最终收回了浦北县最后一笔逾期贷款-三合镇某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贷款3.8万元,有效防范了信贷风险。截至目前,浦北县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到期金额14285万元,累计收回现金14128万元,累计续贷余额157万元,逾期率为0,累计到期处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