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有效衔接,玉林市玉州区采取“五个一”措施,助推进就业扶贫,不断培养乡村振兴建设的主力军,为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养提供稳定的人力保障。
“一个信息库”,建立玉州区贫困劳动力资源信息库
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贫困劳动力资源调查。依托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及帮扶联系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贫困劳动力的调查摸底工作,采取“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表、入户调查”的方式,精准识别贫困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就业、社会保险、技能培训需求等,逐户逐人逐项进行登记造册,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底数。二是建立贫困劳动力信息库。在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审核、梳理和汇总,并结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等情况,建立了玉州区贫困劳动力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及时推荐就业,做好扶贫公益性岗位人才储备。目前,玉州区贫困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已收集入库4912条,共4912名劳动力入库。
“一个实施方案”,创新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实施形式,制定岗位实施方案
一是精准开发岗位。各镇(街道)、村(社区)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宜居乡村等工作,开发适合本地实际的公益岗位。2018年开始,玉州区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2020年2月结合疫情况防控开发保洁环卫、防疫消杀、社区巡查等村级临时性扶贫岗位,帮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劳动力户就业增收。5月立足镇(街道)的实际需求,开发按月、按日、按事项用工的非固定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特别是开发了防溺水大力开发水域巡察员等岗位。二是出台管理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玉州区相继出台了《玉州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玉州区2020年村级临时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玉州区非固定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三个管理方案,全程监督岗位设置、评议入库、用工上岗、待遇拨付等环节,确保“有岗有人有事做”,防止虚设岗位、变相发钱, 杜绝“优亲厚友”“人情安置”等问题发生。截至2020年6月30日,共安置474名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其中安置199名贫困劳力从事村级临时性扶贫岗位;安置 219名贫困劳力从事扶贫公益性岗位工作(包括20名极度贫困户劳动力);安置非固定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56人。
“一个保障”,保障扶贫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合法权益
一是落实保险。玉州区预算专项资金,为扶贫公益性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上岗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保障稳定收处。玉州区通过岗位补贴保障收入。按照发放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岗位补贴的要求,结合玉州区实际,对工作内容相对固定的按月用工的岗位发放补贴 1450元/月;阶段性工作,按日上岗的补贴150 元/日;临时性工作按事项设置岗位,补助标准30元/小时,通过分类落实补贴,有效保障上岗人员收入。
“一个培训”,夯实上岗人员就业技能
根据《玉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定期为新上岗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上岗人员业务能力和劳动技能,让贫困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提升贫困户自己动手的能力。截止7月15日,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8期,其中茶艺师8期、育婴员2期、西式面点师3期、保育员3期、评茶员1期、中式烹调师1期,共培训人752人次。
“一个队伍”,将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培育成为乡村振兴建设的一个队伍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一体两翼,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体,我区在乡村振兴中,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巩固脱贫成果,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退出的贫困人口扶上马送一程,为贫困人口创造更多的就业增收机会。我区累计安置的474名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分布59个行政村(含13个贫困村),从事乡村卫生保洁员305人,“三清三拆”岗位11人,从事社会治安管理27人,从事安全保障岗位24人,巡查员51人,其他岗位56人。他们已在各自工作岗位发挥作用,逐步成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工作的本土中坚力量,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这两项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确保我区乡村发展再上新台阶。贫困户也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