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出台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政策

  日前,右江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大幅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简化招聘程序,拓宽流动渠道、岗位聘用优先等政策措施,解决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人难、留人难的突出问题,培养造就一支质量较高、能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革需要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方案》明确规定,新聘用为乡村医生的人员入职时即可办理享受转正定级后工资待遇,并高定2个薪级工资;乡镇卫生院聘用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区本级财政聘用编外人员最低工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解决;在村医待遇方面实行“乡聘村用”,享受村(居)委会副主任补助标准(最低每人每月1310元,最高的达1900元),相当于原来的6倍;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涉及的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方案》通过设置“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了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招聘程序,符合条件者可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区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实行“职称即评即聘”原则;事业编制所有用编人员实行“区聘区管乡(镇)用”。《方案》还积极鼓励艰苦边远地区村医进一步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按照取得相应职称、相应学历的标准,分别再给予每人每月300-1500元的补助。

  该《方案》的出台,对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