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抓实发展村集体经济奖励政策 激发自主发展动力

  近日,广西西林县划拨了自主发展村集体奖励资金共17.1514万元,为推动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从“无偿献血”到“自我造血”转变提供了动力保障。

  为激发各村自主发展村集体经济内生动力,西林县出台了《西林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对自主经营村集体经济项目年收入净额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给予年收入净额50%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5-10万(含5万元),给予年收入净额30%的奖励;3-5万元(含3万元),给予年收入净额20%的奖励;1-3万元(含1万元),给予年收入净额10%的奖励。截止2018年底,西林县97个村(社区)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覆盖,其中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达6万元以上,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达3万元以上,自主经营村集体经济项目共55个覆盖41个行政村,仅靠各村自主发展村集体项目就为全县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78万元。

  西林县发展集体经济奖励政策的落实,不仅推动获奖励村自主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的持续发展,同时激发其他村自主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的积极性,最终实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带动地方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