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贺州市八步区立足脱贫攻坚规划,充分发挥农村交通作为扶贫攻坚的“主动脉”和“加速器”作用,通过“三统”措施加快实施村屯道路建设,不断夯实精准扶贫基础。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扶贫专项资金2800万元,修建村屯道路103公里,有效改善了八步区贫困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统盘规划、强力推进。建立健全全区、乡镇、村三级农村道路扶贫项目工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八步区扶贫指挥部负责牵头编制农村道路扶贫项目工程总体计划和资金需求方案;八步区扶贫指挥部基础设施专责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扶贫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编制上报农村道路扶贫项目工程建议计划;八步区农村道路扶贫项目业主负责农村道路扶贫项目工程融资并委托八步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对县级公路畅通工程、乡村级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及桥梁的实施与管理,委托各乡镇或村委会负责对通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工程的实施与管理。
统一管理、保障质量。一是健全审核机制。工程实行“一路一档”制度。乡村级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中道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一阶段设计,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工程项目直接采用简易施工图设计。乡村级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中道路施工图设计报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八步区扶贫指挥部根据项目的分布情况和项目类型分片区及项目类型对项目打捆进行设计招标。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选择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八步区扶贫指挥部根据项目的分布情况和项目类型可分片区及项目类型对项目打捆进行监理招标。自然村屯道路工程项目在开工前由乡镇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做好进场监理准备工作,在项目开工时能进驻工地进行项目施工监理。三是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县级公路畅通工程、乡村级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督及工程质量鉴定工作,自然村屯道路工程监督及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参照执行。乡村级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按规定向本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中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测、鉴定。自然村屯道路工程也接受监督检查。农村道路扶贫项目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统筹资金、加强监督。农村道路扶贫项目工程资金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统筹解决。资金来源包括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县(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经本级政府批准向金融机构贷款的资金。交通部门上报县级公路畅通工程、乡村级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及各乡镇上报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工程项目经过八步区扶贫指挥部基地设施专责小组核查确认后方可列入农村道路扶贫项目工程计划。二是实行项目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来源、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情况。各乡镇组织和鼓励群众对农村道路扶贫项目工程实施监督,聘请有经验和责任心的老党员、老村干、老复退军人、老退休教师、老村民代表对工程质量及管理进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