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到恭城县调研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水利厅调研组在桂林市河长办的陪同下,于4月17日到恭城瑶族自治县开展河道采砂管理调研工作。

  当天,由自治区水利厅河长处(河湖处)副处长李乔臻带领的区调研组首先听取了该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对该县河道采砂规划、许可、招标拍卖、监督管理、执法活动等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现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

  区调研组对该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如何开展好河道采砂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区调研组要求,要认真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科学制定采砂规划,严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使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黄晓君  陈涛  黄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