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全家已搬到文江移民安置区了,今天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把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我也很乐意。”3月29日,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下荣村下翁屯拆旧试点现场,搬迁户谭文光说。
今年以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搬迁入住后全部腾出的旧房屋、宅基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拆除旧房将宅基地和附属设施占地进行工程复垦,充分使用土地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启动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
据了解,该县在推动扶贫搬迁拆旧复垦过程中,将遵循“耕地优先、增减挂钩、协作推进、群众自愿、平稳推进”五个工作原则, 经过现场确认房屋结构、实地测量房屋面积等九个工作程序后全面推动。对于拆除旧房和宅基地复垦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拆除旧房后每户奖励不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补助金;在搬迁户在退出旧房的每户奖励2万元的基础上,对搬迁户自行拆除旧房(含附属设施)并复垦的将以每平米奖励40元到100元不等;在今年年底内拆除旧房并复垦的,将以每户增加奖励1万元。按照拆除旧房协议要求,搬迁户拆除旧房后,退出的旧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权属不变,原搬迁户宅基地土地及房产登记的权证依法予注销,退出的旧宅基地的土地搬迁户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禁止改变旧宅基地用途、现状等其他增加补偿利益的不当行为。
该县党委副书记、县长黄炳峰表示,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有关政策,推动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宅基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工作,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该县已完成旧房拆除46户,到今年11月底,将要完成300户以上的拆除目标。
拆除前原貌
拆除现场
环江县川山镇下荣村下翁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