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创建扶贫“爱心超市”提振群众脱贫志气

  2018年来,为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的脱贫信心和决心,广西宁明县创新“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百姓受益”的新型扶贫济困运作模式,充分吸引社会各方面扶贫力量,大力建设脱贫攻坚“爱心超市”,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发挥广大群众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助推全面打赢全县脱贫摘帽攻坚战。目前,全县建立了162个村级扶贫“爱心超市”、2个屯级“爱心超市”、1个爱店“老乡家园”易地搬迁点“爱心超市”。

  强化组织保障,抓好顶层设计

  按照“村委主导、各方参与、社会协同、百姓受益”的原则,秉承“爱心扶贫、用行济困、全民文明”的理念,宁明县建立了“县-乡-村-屯”四级“爱心超市”管理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县级设“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抓好顶层设计,并指导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工作;乡镇建立“爱心超市”监管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爱心超市”管理和运行的跟踪监督;各村成立以各村驻村工作队队长为组长的村级脱贫攻坚“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第一书记担任,成员单位由工作队队员和村“两委”成员及党员组成,村级爱心超市配备管理员、监督员。从县级层面明确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工商和市场监管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联等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抓好建设“爱心超市”的顶层设计。

  规范运营模式,激发脱贫志气

  为规范全县“爱心超市”运营模式,宁明县制定出台了《宁明县村级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宁指办发〔2018〕28号),明确村级“爱心超市”由乡镇和各行政村自主筹建,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设有明确分区,物品种类不低于30种,悬挂统一的标识标牌,并由县“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验收后方可“开张”。为使“爱心超市”真正贴近群众生活,除了规范运营模式外,县里将制定积分标准权力下放到各乡镇,由各乡镇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的积分标准,推行以爱心行动获得积分、以积分兑换超市商品,真正使群众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为使超市运营公开透明,各村还设立“爱心行为和立志脱贫积分公示榜”,对每月积分情况予以张榜公示,设立“爱心超市捐赠公示榜”,对受赠情况予以张榜公示,深受群众好评。

  明江镇利江村利瓜屯的“爱心超市”建在屯中央的群众广场附近。走进“爱心超市”,只见货架上整齐地摆放着粮油、电器、服装、日化、食品等各种日用商品,商品上贴有标签标明兑换需要的“爱心分值”。平时,由村委组织村里的党员评议员对全体村民的“爱心”进行评分和积分。村民在“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中“五净一规范”达标、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活动(义务劳动)、助人为乐、发展产业致富、获评各级先进个人等即可得到相应的积分。村民可以凭借这些积分,到“爱心超市”兑换所需的日用商品。从今年3月份至今,利瓜屯104户群众几乎都有兑换过“爱心超市”里的商品。“建立‘爱心超市’一段时间以来,村屯脏、乱、差的陋习有了很大改观,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明显增强了!”明江镇党委书记韦金洋如是说。

  凝聚八方力量,群众志气涨起来

  扶贫“爱心超市”的物资主要由帮扶后盾单位、爱心人士及爱心企业捐赠。宁明县创建扶贫“爱心超市”,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支持。通过粤桂协作平台,广东新会区工商联通过举办“爱心超市”物资募捐活动,组织区工商联(总商会)执委会成员、各商协会、会员企业踊跃捐赠了米面、烟酒、厨具、服饰等食品及生活物资一批,价值约50万元。宁明县通过举办非公经济人士助力脱贫宣传文艺晚会,向本地非公经济人士募捐扶贫资金43.7万元。至2018年11月,全县非公企业投入脱贫攻坚累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400多万元。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深入那楠乡古优村、平安村开展“中秋爱心行·情暖贫困户”爱民主题活动,向古优村、平安村两个村的148户贫困户每户赠送一盒精美中秋月饼等等。

  扶贫先扶志。“爱心超市”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较好的“扶志”作用,促进群众进行“角色转换”,真正发挥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主力作用,促使以往那种“干部干、群众看,干部着急、群众不急”和“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状况发生了根本转变。通过创建“爱心超市”,搭建起扶贫济困、爱心传递的桥梁,全县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满意度、认可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思想从“要我脱贫”变成“我要脱贫”。(陆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