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市]"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健全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

  鸡年春头,记者走访了宜州市几个乡村,每到一处,开门见山问村民:“新的一年里,你们最想的是什么?”村民们答得直截了当,意思大致相同:“如今衣食住行都解决了,最大的愿望就是:‘国’长治久安,繁荣昌盛;‘家’无病无灾,安居乐业。”不难看出,“求平安”已成该市农村的第一选择。

  世道太平、家庭安乐,一直是宜州市广大农村人心所向。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这里就经有关专家考证和国家民政部确认为“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发源地,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如今,该市市委、市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以维护广大农民利益、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实现农村长治久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努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市委、市政府领导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影响农村安定和谐与长治久安的深层问题之一是村务公开与否。于是,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把正常、规范的村务公开,作为保障和落实村民自治的“重中之重”,及时调整、完善和拓展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除了继续坚持和巩固原来制定的法律政策必须公开之外,还把村级集体收益使用情况,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租赁、拍卖方案,涉农收费项目及标准,宅基地审批结果,水电费收缴账目,救灾、救济、优抚款的发放,村干部的工作目标、政绩及过失等,全部公布在各村民委的1020个监督台和“明白墙”上,方便村民了解和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该市并不满足于村务公开了事,更注重于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市委、市政府明文规定把村务公开列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要求市直机关领导干部与乡镇、乡镇领导干部与村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年度考评,严格奖惩。从而使之不流于形式,不光写在墙上,而是木板钉钉,“言必信,行必果”,确保村务公开的有效性、正常化和制度化。广大村民对此赞扬有加。

  据了解,全市180个农村村民委、30个社区村民委,都自觉做到在民主法治、没有任何“长官意志”和“行政干预”的前提下,让村民真正当家作主。不管是村民的利益关系,还是村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纠纷,都摆到桌面上来,大家“当面鼓、对面锣”,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愿望,最终得以妥善解决和正确处理而皆大欢喜。

  该市民政局局长谢仲权告诉记者,村民心平气顺了,埋怨、对抗的情绪消除了;办事民主、公开了,想无理取闹的人没“戏唱”了;党群、干群和村民之间的关系融洽了,不稳定的因素也就化解了。现在全市农村呈现着安定有序、公平正义、和谐相处的景象。2004年该市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年头两个月,全市农村的各项工作,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