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两企业获自治区级称号

  日前,南丹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与南丹县华星商贸有限公司南丹总店分别获得自治区物价局授予“广西2016—2017年度价格信用等级3A单位”称号和“2017年度自治区农副产品示范平价商店”称号,以表彰两家企业在电价诚信和农产品平价上所做的努力。

  据了解,2017年,南丹县华星商贸有限公司南丹总店日均销售农副平价商品20余种,销售价格均低于本地市场价15.71%以上,销售总额70万余元,年让利惠民金额达11万余元,既保障了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基本需要,又为政府调控市场、稳定物价起到了有力作用。南丹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一直秉承“诚信、质优、高效、规范”的服务理念,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己任,全面开展价格信用建设,增强价格行为自律,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自身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此次获得“广西2016-2017年度价格信用等级3A单位”荣誉称号,是河池市唯一一家获得该项殊荣的供电企业,对营造南丹诚实守信的市场价费环境,拓宽价格服务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南丹将进一步加强明码标价和收费公式工作,大力推进“价格诚信单位”和“明码标价示范店”的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价格诚信氛围和经济秩序,为促进南丹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韦婵 吕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