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凌云县在开展全县36个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中,紧紧围绕“党建引领、贫困先行,基本保障、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截至目前,全县110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全部达0.3万元以上,我们提前完成上级要求的2018年底“空壳村”清零任务……。”7月30日,凌云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玛泽仁介绍说。
分析形势,科学谋划。为把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计划抓牢抓实,该县立足县情,组建调研组深入乡(镇)、村(社区)进行调研,通过与“两委”班子、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交流等形式逐村“解剖麻雀”,联合“会诊”,认真分析查找乡(镇)、村(社区)自身优势与不足,积极谋划符合各村(社区)实际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思路。县委多次召开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部署会,对全县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计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出台《凌云县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计划》,确保到2018年底,全县贫困村均实现收入3万元以上,非贫困村实现收入2万元以上。
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将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计划列入村级集体经济周例会研究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总结、处理清零行动发现的问题,确保清零行动顺利进行。同时,把“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计划作为乡(镇)“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按月调度、台帐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强化职责,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创新服务方式,开通绿色通道,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工作,帮助协调资金和项目进行支持,做到村级集体经济不“脱壳”,不脱钩。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每月对乡(镇)开展“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完不成任务、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乡(镇)要进行通报,确保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立足长远,夯实基层。该县紧紧抓住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这个重点,着力培养一批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懂经营、善管理的“领头雁”。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工作,从区、市、县、乡(镇)选派110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184名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把一批有创业技能和资本、有回乡创业或担任村干部意向的外出务工经商党员,择优作为村党组织后备干部人选,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667名,实行跟踪培养和动态考察,为下一届村级“两委”班子换届储备优秀人才。建立村干部报酬待遇稳定增长机制、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和绩效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村“两委”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该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以村级为主,充分发挥村民合作社作用,因村施策,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商则商,采取盘活资源、产业带动、服务创收、项目建设、租赁经营等方式,全面推行“公司+村民合作社+农户”、“公司+村民合作社+能人(专业大户)”等模式创办龙头加工企业,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的过程中加快村级发展特色产业和兴办经济实体。同时,围绕实施贫困村“253工程”(即20万元用于购买商铺委托振凌公司经营、50万元用于与农投联营产业发展、30万元用于自主发展产业项目)和非贫困村“222工程”(即20万元用于购买商铺委托振凌公司经营、20万元用于与农投联营产业发展、20万元用于自主发展产业项目)的资金扶持政策延伸行动计划,重点扶持村级自主发展,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走特色之路。
整合资源,示范引领。今年,该县安排2700万元作为帮扶8个乡(镇)20个村发展集体经济示范项目,以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发挥集体经济发展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各部门加大土地、支农项目、资金等政策扶持力度,在不改变资金他用用途的情况下,涉农部门各类惠农支农项目资金和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每年必须保证一定的资金和项目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新激励机制,采取参与企业入股分红、领取年薪报酬等形式,引进各类人才到村级领办、创办项目和企业。对村级集体经济兴办的扶贫和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县级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支持。加大税收支持力度,村级集体经济兴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依法依规减征免征相关税费。
遵循规律,规范运作。该县明确要求各乡(镇)遵循规律,推进市场化运作,依法依章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法人代理结构。积极探索村集体、企业、群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分成机制,实现三者之间的互利共赢。建立健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制度和“三资”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收支和村级“三资”台帐管理,定期开展“三资”清理核查。按照“四议两公开”、“三级联审”等程序制度,对新上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把关,确保村级集体经济科学管理、规范运作、风险可控。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法规教育,实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预防和制止农村腐败现象发生,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农村和谐稳定。(黄元荣 陈彦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