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两年的持续打造,将在明年底把马山县古零镇、江南区江西镇建成基础设施齐全、城镇品质一流、乡土特色突出、传统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优良、特色产业发展、辐射带动有力的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宜居、宜业、宜游”乡镇建设“南宁样板”。这是记者从南宁市乡村办了解到的消息。
近日,南宁市出台《2018年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创建实施方案》,对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创建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除完成公共指标外,需从农业、文化、旅游、工业等方面选择其中1个重点进行打造,并完成对应的特色产业发展指标。
选定两个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
南宁市在2017年启动创建2个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主要指乡镇建成区范围,下同)的基础上,今年选定在马山县古零镇、江南区江西镇安排实施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示范创建工作。
每个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总投资应达3000万元以上。其中,市财政安排每个入选镇市级奖补资金1000万元,入选镇所在的县区两年内自筹或整合资金2000万元以上。市财政持续两年分别拨付50%、40%的市级奖补资金,项目按期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的奖补资金。力争到明年底将马山县古零镇、江南区江西镇建成基础设施齐全、城镇品质一流、乡土特色突出、传统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优良、特色产业发展、辐射带动有力的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宜居、宜业、宜游”乡镇建设“南宁样板”。
“南宁样板”要完成更高发展目标
“南宁样板”要建成什么样?据介绍,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除完成镇区核心区域古宅古建筑和传统民居保护修缮率达70%以上,镇区不少于两条主干道或重要道路沿线存量建筑物外立面乡土特色(风貌)改造率达80%以上等公共指标外,需从农业、文化、旅游、工业等方面选择其中1个重点进行打造,并完成对应的特色产业发展指标。
特色产业指标包括镇区周边有不少于1个市级以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高于全区水平等;镇区开展古民居、古建筑和古文物的维修保护工作(或文化资源的保护挖掘),投资资金不少于建设总投资的20%等;镇区周边至少有2处国家3A级以上标准的景区或广西四星级以上标准的乡村旅游区等;属地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指标达标;环境绩效指标2年创建期末较创建前降低5%等。
形成独特的乡土特色风格
此外,南宁市将以乡镇原始风貌为参照,按照乡镇原有的格局肌理,在现状格局、建筑、绿化、道路、水系等基础上充实完善和修复性重建。按照乡镇地域特点,高起点设计镇区建筑风貌改造方案,形成独特的乡土特色风格,提升小城镇建筑品质。对年代久远的古宅古建筑和传统民居重点保护,做到修旧如旧、保持历史面貌等。
根据实施方案,南宁还将注重加强镇区范围内重要节点的小公园、小景点、小绿地的增姿添彩建设,种植地方树种,注重乔木、灌木、花草的搭配和绿化、果化、彩化、美化的要求,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等;对镇区主、次干道进行水泥或沥青硬化(需要保护的古道除外),传统道路和步行街巷等道路应注重乡土化改造建设,使用青石板、三合土、卵石等乡土建材,提升城镇道路品质。在镇区重要节点设置能体现地域或民族特色的乡土生态文化休闲景观,提升镇区品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