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村级集体经济全达标

  凤山讯(记者 韦继川)推行“入股搭车”模式,分享股权红利;推行“村办项目”模式,创造项目红利;推行“自办产业”模式,开发产业红利。凤山县以三种模式为载体,把人力、物力、财力向农村倾斜,多渠道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到2017年底,全县98个村(社区)全部成立村民合作社,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8万元、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4万元的目标,成为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全达标的县份。

  去年,该县政府按贫困村100万元、非贫困村50万元的标准筹集村集体经济资本金,由村民合作社入股龙头企业或前景好的本地企业,融入大企业的产业链条借力发展。全县96个村(居)民合作社入股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村民合作社推动,贫困户行动,发展林下养殖核桃鸡产业,把养殖利润按8%的固定比例分红作为集体经济收益。通过政府扶持,在每个行政村建设两个年养殖规模达12万羽的核桃鸡养殖标准化鸡舍,作为村集体资产,每只鸡提取1元利润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此项每个行政村每年可实现收入24万元。以政府投入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村民合作社入股股金的方式,参与景点经营收入分红。以凤山县成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和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为契机,推动国际健康公园建设,通过村级集体资源入股和村民合作社参与管理等方式折算股份,参与旅游开发公司的分红。

  推行“整合资源、下放项目”,把分散在扶贫、发改、交通、水利、文体等部门的小型惠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放到村一级,由村民合作社组织实施,项目所获利润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2017年,该县共下放项目172个,总投资7396万元,全县98个村(社区)当年此项集体经济收益达147万元。

  该县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对发展特色产业进行补贴,培育集体经济项目“一村一品”。乡村旅游等集体经济项目在贫困村落地,盘活结存财政扶持资金和中国一汽帮扶资金7300万元以及深圳市对口帮扶的2500万元帮扶资金,投入乡村旅游、光伏发电、传统铸造等扶贫开发项目,村民合作社参与项目获取收益。盘活本村集体山林、土地、房产等资源,通过租赁、发包、联营、入股等形式兑现为村集体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