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区87个单位“广西森林城市”称号,大化瑶族自治县2个村庄榜上有名。
据了解,森林村庄命名由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主办,目的为了绿化美化村庄,提升农村生态质量。2017年,大化县积极开展2017年度广西森林城市系列称号申报工作,经过层层推荐及考核,大化县获得“广西森林村庄”称号的2个村分别为大化镇达悟村、贡川乡清坡村。
近几年,大化县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绿化美化行动,深入实施金山银山工程,全面推进森林村庄系列创建工作,建成了一批绿化规划设计科学、绿化类型多样、示范效果较好的村庄,有效提高了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覃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