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采取“四子”举措健全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

  宁明县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各项脱贫工作机制,通过采取压实领导干部肩上的“担子”、激励领导干部干事的“劲子”、检验脱贫攻坚成效的“果子”、打实脱贫监督执纪的“板子”的“四子”举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脱贫工作制度体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能够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压实“担子”,构建完善的责任落实机制。该县着力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扶贫责任落实机制,层层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压实县处级领导责任。他们严格制定了《宁明县各级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强化县委对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的统帅和引领作用,明确县委常委对挂点乡镇扶贫工作负总责;规定县处级领导实行“驻村蹲点”机制,每月到扶贫联系点驻村蹲点2次以上,住农家、商农事、解农忧,与群众一起商量制定脱贫计划,一起研究解决问题。二是压实乡镇主官责任。该县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明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乡镇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出列不调离”。除特殊情况外,严格要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周日必须回到驻地开展工作。三是压实县直部门责任。该县制定出台了《县直及中区直驻县单位挂点包村工作方案》,要求县直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一把手直接管、亲自抓,并派出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落实本单位承担的相关任务,形成扶贫攻坚合力。四是压实驻村工作队责任。他们出台了《宁明县脱贫攻坚工作队管理办法》,实行“五天四夜”工作制度,明确乡镇包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驻村指导员每个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天,即每周驻村工作5天、住村4夜,确保驻村工作队真正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五是压实村一级责任。该县对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实行全天工作制度,即每天(含周末)必须安排人员开展扶贫工作,确保每天有人员在村办事。村干部每周也要拿出一天时间学习有关政策,解决“不会帮、帮不动、帮不好”的问题,真正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鼓足“劲子”,构建完善的激励鞭策机制。该县切实建立双向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抓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实施建立“周会旬查月评”制度。他们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全县性的脱贫攻坚工作汇报会,每10天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月进行一次专项评比,确保拿出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实施“红黑榜”通报制度。该县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列入红榜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列入黑榜通报批评。三是实施流动“红黄旗”制度。他们每月对全县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社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对工作推进快的村(社区)授予“红旗村”,给予村支书(主任)奖励500元/人,其他村“两委”成员奖励300元/人;对工作推进滞后的村(社区)授予“黄旗村”,并对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进行约谈,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四是实施“三奖六问”制度。“三奖”,即对扶贫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工作经费、奖工作补休、奖学习培训等三种奖励;“六问”,即对扶贫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实行扣发绩效工资、限期整改、诫勉谈话、待岗、降免职、辞退解聘等六种问责。通过“三奖六问”,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有效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五是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该县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一线作为培养、锻炼、识别、提拔重用干部的主阵地,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给予通报表扬乃至提拔重用。一年来,先后提拔重用扶贫干部25名。

  检验“果子”,构建完善的督查考核机制。该县以督查、检查、抽查和考核“三查一考”为抓手,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对扶贫工作的“助推器”作用,在督查考核中检验扶贫成效、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开展专项督查。他们组建由30多名专业人员组成的专门督查组,分成3个小组深入全县13个乡镇进行全覆盖督查考核,聚焦关键环节、盯紧重大领域,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对全县贫困户帮扶手册及相关台账进行作业式批改,切实提高台帐资料填写的规范性。二是开展随机检查。他们利用全县性会议时机,对各乡镇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当场抽查提问,对回答问题不完善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开展电话抽查。他们以电话形式对第一书记、指导员驻村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四是狠抓扶贫成效考核。该县及时制定出台了《宁明县脱贫攻坚帮扶联系人管理考核办法》、《宁明县精准扶贫实绩考核办法》,围绕干部履职情况、帮扶责任完成情况等对扶贫干部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打实“板子”,构建完善的执纪问责机制。该县紧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扶贫领域执纪问责,着力从源头预防扶贫领域腐败。一方面,狠抓执纪审查,形成强大震慑。通过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及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对拟交办信访举报件、各单位排查出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筛选,确保问题线索有处理结果。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另一方面,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正风肃纪。该县严厉查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对搞“数字超越”、虚报信息、不实不严等问题进行核查,发现存在数据失真失实等问题的一律进行问责。同时,狠抓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对易地扶贫搬迁、村集体经济、贫困户入股分红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进行跟踪督查,拓宽线索渠道、建立举报平台、建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纪问题。今年以来,该县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8次,召开全县性会议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6次,开展扶贫领域问责集体约谈会9次。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累计对143名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立案查处28人。(周贻刚 陆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