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刚成立两个月的平南县寺面镇罗泉村村民合作社的账户上有345.24万元,这是镇财政部门转过来的修路款。除掉修路所需开支,该合作社今年至少有69万元的进账,这将是罗泉村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村集体收入。
平南县委书记韦庆强介绍,集体经济薄弱一直是阻碍贫困村发展的“老大难”问题。该县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建“村民合作社+农民工程队”扶贫模式,有效解决了全县79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难题,为以后的发展赚下了“第一桶金”。
7月18日,自治区下发 《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鼓励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建筑队组建工程施工企业,承接农村交通、农田水利等工程。平南抓住这个机会,在79个贫困村成立村民合作社,组建上百支农民工程队,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贫困村村屯道路建设如火如荼,速度之快、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得到了自治区扶贫办的充分肯定。
韦庆强说,该县瞄准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解决当地务工问题和减少项目施工阻力三个焦点,采取村民联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方式,充分发挥村民合作社承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优势,以此突破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瓶颈。“今年从7月中旬开始建设的第二批村基础设施,全部采取‘村民合作社+农民工程队’模式,至年底共有151条、115公里的道路建成,建设资金7000多万元,按10%的利润估算,全县79个贫困村的村民合作社可获利近700多万元,平均每个村民合作社的集体经济收入在9万元左右。”
在寺面镇罗泉村祖排至清塘屯村屯道路项目现场,农用卡车拉来水泥浆倒在已垫层的路基上,七八个村民挥汗如雨将水泥浆刮均匀。镇书记郭柱介绍,目前罗泉村31个自然屯有工程队4个,每个工程队约20人,有一半来自贫困户家庭,主要做零工,每天收入130元。“全镇12个行政村拟建村屯道路37条(段)、26公里、建设资金915万元,相关村获得集体收入超过100万元。”
集体收入如何花?郭柱指着村委办公室后面的空地说:“将用收入的部分在这里建小花园和篮球场,给村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另外,罗泉村油茶合作社是外地老板投资,目前正在整地,年底油茶种植面积将发展到1000亩以上,村民合作社将从修路所得中拿出30万元入股投资,每年有3万至5万元的分红。
县委副书记叶伟腾介绍,对于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收益分配,县村民合作社章程有明确规定,其中用于村民合作社发展积累资金为25%,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为40%。“比如后者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清洁乡村、公共服务及公益项目,必须经村民监督小组和村委同意。”
在资金安全方面,县扶贫办主任陈绍畅说:“合作社建有严格的财务支出制度,比如‘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社长签批;1001元-5000元的由社管会讨论同意、社长签名;与外单位的往来款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结算’等,以此确保资金运转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