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上林讯 (记者/韦继川 通讯员/蓝海通)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9月2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林县被正式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据悉,这是广西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获得此殊荣的县。

  近3年来,该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投入资金11.7亿元,实施污水与垃圾治理项目及城镇化建设项目,

  完成了多条大道的美化绿化以及城乡风貌改造、县城雨污分离工程和26条街道“白改黑”等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基本覆盖县城建成区,71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惠及19.62万人。完成乡镇建成区造林绿化9个、村屯绿化示范村41个、普通村屯绿化455个。2013年以来,共炸毁污染烟囱29座,清理河道、小库网箱养殖2600多箱,共清除在水源地或在耕地内种植速生桉4.6万多亩,依法取缔影响水源地各类污染源62个,取缔5家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并将29个重要河流和重点水库划分为禁养区。

  经过多年的创建工作,该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大丰镇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9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命名、19个行政村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村命名、130个行政村获得南宁市级生态村命名,市级生态村的创建率达100%。县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Ⅲ类水质标准,森林覆盖率达到52.7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均达100%。涉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指标共38项,完成率达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