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讯 8月8日,从北京慕名而来的摄影爱好者张先生登上观景台俯瞰都康田园风光后,不禁有感而发放声歌唱名曲《在希望的田野上》。“听说都康田园风光美不胜收,我们专程赶来拍摄,果然名不虚传,不虚此行。”
自2014年被批准为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建设示范县以来,天等县紧抓有利契机,结合实际,着力优化主体功能空间布局、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增强生态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进生态经济和绿色发展、健全生态功能区建设保护制度,抓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把天等县建设成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山清水秀、生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
为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县建设取得成效,该县编制并通过了《天等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对全县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调查摸清主要产业类型、数量和规模,系统评估与重点生态功能区类型的匹配度,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禁止非保护性采伐,禁止无序采矿、毁林开荒等行为;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同时,该县严格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修正版)》《广西工业特色产业发展指南(2014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县产业类型进行规范,分门别类,细化至中类,提高负面清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已经完成《天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并转发给环保、国土、财政、水利、农业、林业、统计等相关部门征求修订意见建议,不断修订完善。
据悉,天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共涉及国民经济6门类14大类14中类16小类。其中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4门类6大类6中类6小类;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2门类8大类8中类10小类。
(李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