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培育四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农增收

 

  平桂讯 7月21日,位于平桂区沙田镇道西村的贺州市四维种养有限公司的富硒米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项目,工人们正在安装烘干、加工、包装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带动80户400人贫困农户种植富硒水稻8000—10000亩,年产销售富硒大米4500吨,年销售收入5500万元,户均增收8000元以上。

  据介绍,该公司已流转农田1270亩,建成富硒水稻标准化种植示范核心基地1000亩,富硒大米加工厂房2300平方米,去年获得《富硒大米品牌认证》“小凉河”富硒大米品牌认证,并在今年初又成功申报“贺州市平桂区富硒米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项目”。该公司已形成生产、加工、销售完整的产业链,实现从犁耙田到播种插秧到田间管理到收割全程机械化操作。同时,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富硒水稻深加工、生态农业旅游、优质农产品包装销售、有机健康农产品网络营销等特色产业。

  贺州市四维种养有限公司仅是平桂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农增收的一个新鲜事例。近年来,该区围绕“稳粮增收、转调增优、促改增速”的工作主线,大力发展生态有机农业和加快推进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着力培育发展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的四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全区围绕马蹄、茶叶、果品、水产、畜牧、水生蔬菜等特色产业,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现有农业龙头企业5家,农产品注册商标54件;已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08家、家庭农场58家,其中自治区级示范合作社6家、市级示范合作社6家,注册社员2781户,从业人员1.32万人,辐射带动农户3万户,带动土地承包流转面积5.36万亩。

  该区加大政策支农力度,对重点扶持的四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帮扶。如出台茶叶产业发展、特色种养扶贫产业发展等一系列扶持农业发展政策,同时加大力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落实将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用于农地开发和农田基本建设的政策,不断稳定和扩大“三农”投入资金来源。加强与辖区各金融机构联系,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今年全区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涉农”贷款1.97亿元。

  通过重点扶持,该区涌现一大批如贺州市润荷农业有限公司、贺州市天州茶叶有限公司、平桂区富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沙田腾达龟鳖养殖专业合作社等跨行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农村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有“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大户+基地”、“家庭农场+基地”、“经营服务组织+基地+农户”等模式,提高了组织化程度。该区农产品拥有“芳林马蹄”等多个驰名商标,提升了农产品品牌。这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农村土地流转给农民地租,让农民到经营主体打工的方式使农民获得稳定的收入。(陶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