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出台七大措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项目推进不力将被严惩

   本网融安讯 重大项目,加快推进。2月22日,笔者在融安县政府办公室获悉,该县出台七大措施推进重大项目,确保该县重大项目“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被严惩追责,努力实现融安经济社会发展新跨域。

  据介绍,该县的七大措施主要是:第一是实施重大项目工作任务首要制,要求重大项目必须列入全县各单位首要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发改、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对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等实施一次性告知,快速办结,确保高效运作。第二是实施重大项目工作领导负责制,县四家班子领导直接负责和对应重大项目,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为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每个责任单位分阶段、分环节具体到每个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时序表,明确时限和目标进度,严格按照重大项目分类管理制的要求推进。第三是实施重大项目资金拨付审批制,要求在重大项目建设中需要的资金拨付及管理,按照资金来源性质及时进行审批,规范资金使用,上级专项或预算内财政性资金,金额在200万以内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提请责任县领导负责审批,县财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拨付。第四是实施重大项目分类管理制,对续建项目,原县领导继续负责,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责任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保障重大项目如期竣工;对新开工项目,做到全程“保姆式”服务,确保顺利开工;对储备项目,牵头单位要及时做好前期的规划设计,提起做好项目用地等审批工作,确保储备项目有人理事、有钱做事、高效办事。第五是实施重大项目信息员联络制,要求所有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必须明确项目信息联络员,负责重大项目的日常联系、协调沟通、资金申请等工作,每月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和材料,建立完善的台账。第六是实施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会商制,要求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项目工作分析部署会议,总结分析项目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难题。第七是实施重大项目工作督办追责制,县政府督查部门对项目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结果,对久拖不办、推诿扯皮和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因行政工作不力或主观不努力,不能完成目标任务影响项目推进的,或因失职、渎职造成项目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及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问责。

  据了解,该县2017年实施“脱贫攻坚、产业转型、生态城乡、聚集人气、建设柳州市域次中心城市”战略,建设以生态经济为核心的产业新城、以休闲养生为特色的旅游名城、以亲水宜居、环境优美为目标的生态古城,计划统筹推进重大项目53项,其中新开工项目23项,续建项目17项,预备项目13项,力争重大项目全年完成投资22.261亿元。(谭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