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讯 (通讯员 王安华 吴娇娇 韦文孟)“利用好政策,我村引进1500只的兔子养殖项目,并异地入股种植火龙果和香蕉,今年起,贫困户可从这几项合作产业中获得红利,人均300元左右。”12月10日,平略村扶贫帮扶协会理事长黄辰说。
黄辰所说的好政策,就是田东县出台的《资产性收益扶贫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截至11月,田东县已有3个贫困村采用了“引导基金+”扶贫产业发展模式。
所谓“引导基金+”,即贫困村成立扶贫帮扶协会,会员均为贫困户。协会依据资产性收益扶贫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向田东县现代农业投资公司申请农发行贷款,设立资产性收益扶贫引导基金,然后选择扶贫产业发展项目或者合作方式。
平略村扶贫帮扶协会于今年1月成立,申请到了资产性收益扶贫引导基金200万元。该村采取“引导基金+合作社”就地发展模式,用70万元引导基金入股田东隆祥兔业合作社,建成了隆祥兔业平略村养殖分场。同时,采取“引导基金+公司”异地发展模式,用100万元引导基金入股田东尔能农业开发公司,用30万元引导基金入股田东思林镇真良火龙果。合作社和公司分别以2000只商品兔、15亩香蕉和8亩火龙果销售额作为平略村扶贫帮扶协会入股应得利润,预计协会年均收益达30万元。协扶贫帮扶协会将所得收益的10%留置用作村集体经费,收益的90%按“扶贫帮扶协会”在册会员人数比例进行再次分配。
田东隆祥兔业合作社理事长隆茂坚认为,用资产性收益扶贫引导基金入股农业经济实体,能有效避免贫困户单打独斗生产经营带来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确保贫困户收入增加,也解决了合作社融资难,促进生产规模化,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今后,我们将完善明确资产性引导基金的申请、管理、使用和监督主体,规范各项流程、收益期限和利润分配比例等事项,保证合作双方的权益。”田东县扶贫办主任刘德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