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建立“三大激励机制”助阵“脱贫攻坚战”

  本网平果讯 为充分激励调动贫困群众主动脱贫、扶贫干部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平果市出台“三大”脱贫摘帽奖励机制,引导贫困户转变思想观念,力争实现贫困户争相脱贫、抢着脱贫的局面,变被动为主动,加快群众脱贫步伐。

  该县建立《平果市2016年脱贫攻坚奖励暂行办法》,文件明确规定:今年达到脱贫标准并主动申请脱贫的贫困户,一次性奖励2000元;达到脱贫出列标准并主动申请脱贫出列的贫困村,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按时完成2016年脱贫摘帽目标任务的乡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先进后援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该县建立《平果市精准帮扶贫困户资金补助政策》,文件明确规定:贫困户因病致贫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因学致贫的,学前教育一次性补助1000元/户,九年义务教育一次性补助1500元/户,高中级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户,通过发展产业项目实现脱贫的给予最高补助4500元/户。

  该县建立《平果市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积极发挥先进村的示范带动作用,整顿软弱涣散后进村,着力解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突出问题。该县将通过各贫困村村民委和各贫困村后援单位一起筹集资金共5万元及以上,将筹集到的资金以入股的方式委托经营的龙头企业(广西平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经营合作,并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收益率按年收益8%计算返还到村集体账户,到2016年底,全面消除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力争2017年底贫困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0.5万元以上。

  该县的三大机制政策,将充分调动贫困户脱贫积极性、增强贫困户的“获得感”、将有效推进“三双”工作落地,加快推动脱贫攻坚战。(黄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