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县]获国务院批复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9月2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原则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的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旗)名单,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榜上有名。

  近年来,罗城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深入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珠防林、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林业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森林资源总量快速增长,森林经营质量不断提升。2011年至2016年,该县新增造林面积10420公顷,全民义务植树335万株,营造珠防林面积2066.67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1694.67公顷,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606.42万元,兑现退耕还林惠农资金2251.4529万元,全县森林蓄积量达118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7.5%。

  该县将以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契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各类开发活动进行严格管制,使人类活动占用的空间控制在一定水平并逐步缩小,以腾出更多的空间用于维系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适度开发利用特色资源,合理发展适宜性产业。从严控制排污许可证发放,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保证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韦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