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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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经过专家组综合评定,防城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自治区级验收。防城港市副市长田博、防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荣毅宏参加验收会。

  防城区自2014年7月列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自治区级试点县以来,改革试点工作得到有序、全面的推进,健全了服务机构,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2015年度落实管护经费2600多万元;积极探索购买服务、统一管理、自主管理等模式,实行分类工程管理;制定考核机制,创新项目竞争模式;打造用水合作组织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面改革,基本完成了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自治区验收组经过现场核验、满意度调查、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等一系列验收程序后,认为防城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较好,达到了相关验收标准。经过专家组综合评定,同意通过验收。验收组还就该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的工程管护模式、用水合作组织的培育与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许文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