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江州讯 (通讯员/岑华蓉报道)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江州区把易地扶贫搬迁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采取依托城区、重点镇、产业园、中心村安置和插花安置等方式,计划脱贫攻坚移民搬迁近万人。
“十三五”期间,江州区计划脱贫攻坚移民搬迁9766人。计划将那隆、驮卢、新和、濑湍镇及罗白乡等乡镇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016年重点推进那隆镇易地扶贫搬迁二期工程和驮卢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一期;2017年至2019年,完成那隆镇、新和镇、濑湍镇、驮卢镇、罗白乡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建设,实现应搬尽搬的目标。
为确保江州区扶贫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该区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责小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工作的落实;组建项目公司,由广西大州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上级各项扶贫资金;落实用地政策。
扶贫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以政府投资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等模式为辅。模式分为三种:一种是实施梯度搬迁。以城区为龙头,充分发挥城区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资源优势,带动江州区、乡镇、村“三级联动”。根据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尤其是已有家庭成员在城区或产业园区务工的,引导他们进城区进产业园区集中安置;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乡镇安置的搬迁对象,集中安置到乡镇所在地;对没有离乡意愿、自身条件差(包括一些“五保户”、智障和残疾人员)、打算长期在农村发展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中心村(包括敬老院、养老院)。
第二种是按不同对象实施分类搬迁。对经过精准识别需要整村整屯搬迁的实行整体搬迁。重点支持以自然村落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特别是对20户以下扶贫成本极高的自然村(屯)实施整体搬迁,迁出地原则上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对特殊贫困群众实行差别化搬迁。通过严格的调查评估,确认属于特殊贫困群体的由政府兜底,把解决这部分特殊贫困群体的搬迁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搬迁对象采取敬老院、养老院、分散、利用公租房过渡安置和加强小额信贷支持、结对帮扶等办法解决搬迁住房问题,确保搬得出、不落;对历年异地安置租地群众实行分层分类搬迁。对于不用二次搬迁能就地解决租地移民永久性住房的,主要通过常规扶贫方式逐步实现租地移民与土地脱钩;对于就地解决不了租地移民永久性住房的,通过纳入扶贫移民搬迁规划,进行二次搬迁给予解决,最终实现租地移民与土地脱钩的目标;对自主移民遗留的历史问题实行专项解决。对建档立卡农户纳入2016年扶贫移民搬迁规划;非建档立卡搬迁农户,有序合法引导其搬迁,能列入规划尽量列入规划;已脱贫、融入当地生活的自主移民,尽力解决其土地、户籍等权益合法化问题。
第三种是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依托县城、重点镇、产业园、中心村安置等。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新开垦或调整使用耕地建设移民新村,引导本行政村内或周边行政村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扶贫移民搬迁补助政策外,迁出地和迁入地人民政府应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