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千户贫困户将易地扶贫搬迁

  平果讯 2016年,平果市计划对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搬迁。据悉,该县将在年内搬迁2143户9000人,其中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928户8100人,同步搬迁对象215户900人。同时,该县还在安置方式、住房补助、住房政策、就业政策等方面给予诸多政策优惠。

  安置自由选择。安置方式上,该县实施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帮助搬迁群众选择合适的安置方式。

  住房补助标准高。根据自治区的移民搬迁实施方案要求,该县属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天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人均不低于1.8万元的住房补助。集中安置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按人均2万元标准进行补助,统筹用于安置区各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住房政策优惠。对纳入中央和自治区搬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单人户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多人户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搬迁农户拥有房屋产权,可按规定进行权属登记,在取得房屋所有权10年内不得转让,原迁出的宅基地交还给村委会,由村委会统一处置,同时对搬迁移民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就业政策灵活。拓展扶贫移民搬迁就业途径,促进扶贫移民搬迁稳定就业。对扶贫移民搬迁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扶贫移民搬迁子女初中、高中毕业未考入高中、大学的,可在本县中等职业学校3年免学费参加职业技能教育。鼓励建设项目和园区、企业用工优先招用扶贫移民搬迁。

  产业政策重点扶持。制定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依托城镇、工业园区,引导和扶持扶贫移民搬迁从事农产品加工、商品经营、餐饮、运输等二、三产业。县政府设立扶贫移民搬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加大对扶贫移民搬迁从事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对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扶贫移民搬迁的农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产业化项目,在专项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对吸纳扶贫移民搬迁就业的旅游项目,县财政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罗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