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群策群力 为圆梦小康开好局

  大化讯 1月30日至31日,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大化民族会堂召开,会议聚焦精准脱贫,明确经济发展目标,要求群策群力,攻坚拔寨,转型发展,为圆梦小康开好局。

  会上,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韦朝永、韦莹、韦萧强、蓝瑞勋、邓宝艳、程英和、蓝红鹰以及蓝瑞轩等四家班子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大化七届人大代表共200名,实际到会人数170,符合法定人数。

  县长蓝瑞轩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大化地区生产总值53.99亿元,同比增长7.65%;财政收入5.7亿元,同比增长25.8%(加上岩滩电厂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税9100万元,财政收入实际完成6.61亿元,同比增长4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1.32亿元,同比增长12.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6.51亿元,同比增长14.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69亿元,同比增长8.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35亿元,同比增长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31元,同比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46元,同比增长7.9%。

  报告明确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8.86亿元,财政收入5.8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3.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9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8.37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8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5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00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2.5亿元。

  报告指出,实现2016年工作目标,是民心所向、责任所系。必须做好以下7项工作。一是突出精准脱贫,建设更加和谐的小康社会;二是坚持开放创新,建设后劲十足的项目储备库;三是坚持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工业、农业、旅游业,建设持续发展的经济生态;四是坚持城乡统筹,建设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五是坚持环境保护,建设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美;六是坚持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幸福社会生态;七是坚持作风转变,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努力构建开放、富裕、秀美、和谐新大化。

  大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韦莹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谢灵俊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天强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查和批准《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闭幕会上,县委书记韦朝永说,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全县广大人大代表要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和领会新时期全县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和迎来的新机遇,进一步抢抓机遇,因势利导,乘势而上,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

  励精图治,发愤图强。要全力发展经济、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奋力夺取发展新成果,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融入国家新战略,抢抓发展新机遇,咬定目标,全力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实现 “十三五”良好开局。

  群策群力,众志成城。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始终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激发群众的创造活力,形成全县上下团结一心、共促改革、齐谋发展的强大合力。

  攻坚拔寨,圆梦小康。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铁定信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19年前全县8.078万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村全面摘帽,绝不辜负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全县46万各族人民的殷切期望。

  切实履职,自我提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代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把县委的意图、主张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要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努力把全县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韦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