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日前,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财政厅组织验收组,对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合浦县进行验收。合浦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验收结论为“良好”,总评得分92分,顺利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记者了解到,合浦县2013年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水利局加大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合浦县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和完善配套政策,全面完成深入调查摸底、集中学习培训和分类指导、确权登记和产权公示、权属复核审批和发证、签订管护安全责任书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按时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全县705宗小型水利工程分别确权给487个管护主体,确权发证483本,发证率98.57%。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小型水库、海河堤防、农村人饮工程、小水电站),由县政府组织统一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目前合浦县所有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落实了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和管护职责,确保了全县水利工程的安全高效运行。

  验收期间,验收组通过抽取四个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进行现场核验,现场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听取市、县水利部门的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最后形成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