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批准《宁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宁明县人大批准《宁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宁明讯 日前,宁明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批准了该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宁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为维护“总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宁明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把《宁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作为宁明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蓝图和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既要确保农用地和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又要确保实施规划所需的土地来源;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落实总体规划的保障措施,并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完善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要严格实施规划,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随意调整规划和违反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如遇重大变更或调整,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报批;要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和群众的规划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城市规划,人人执行城市规划的良好社会环境。县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对县政府实施规划情况进行监督。

  据悉,宁明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区的范围为城中镇行政区管辖范围以及寨安乡北部、明江镇西部与城中镇接壤的行政村,包括寨安乡的浦邱村、板祝村,明江镇的布乐村、凤璜村。即北至南友高速、县道X507、湘桂铁路一线;东至兴宁大道明江以东约2800米一线;南至兴宁大道以南约2100米一线;西至南友高速宁明出口以西约1500米一线,面积约57平方公里。其发展目标是,把宁明建设成为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自治区边境贸易重要口岸,南宁、崇左市民休闲度假的生态花园,开放、文明、宜居、宜业、宜游的边境强县。其城市职能是,中越边境经济合作带上的重要开放合作城市,制造业基地,旅游度假目的地。未来15年,宁明县将推行城镇化、产业化、生态发展三大战略,强化产业支柱,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生态和谐节约型社会;至2030年,全县人口为55万人,城镇人口为25万人。(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