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讯 为提高精准扶贫的成效,那坡县探索创新机制,通过了2015年“十二五”扶贫整村推进验收和2020年实现脱贫的总目标,并以“三强化、四规范、五建立”实施精准扶贫。
“三强化”:通过部门包村、干部帮扶、产业帮扶、帮扶协议的方式,强化精准扶贫的时效性;通过明确帮扶脱贫责任,强化扶贫考核结果运用的实用性;通过严格规范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考评等环节,强化资金监督与检查的严肃性。
“四规范”:一是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年度专项基础设施资金分配按各乡镇上年度贫困人口规模比例、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等进行分配。二是规范贫困村管理机制。设定贫困村准入条件、脱贫条件,规范贫困村管理。三是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对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资金补助、扶持贷款贴息、培训资金及“雨露计划”等方面的资金规范管理。其中,在产业资金补助方面,通过“公司+贫困户”模式,鼓励贫困户使用产业资金入股合作社或扶贫龙头企业,参与分红,入股合作社的给予贫困户一次性产业补助每户3000元。在扶持贷款贴息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专业大户,按每年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全额贷款贴息补助;对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每年每家龙头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合作组织每年每个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全额贷款贴息补助。在培训资金及“雨露计划”方面,对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贫困户每天每人发放50元误工补贴;“雨露计划”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5000元。在生态移民项目方面,对扶贫生态移民搬迁的贫困对象按人均12000元、非贫困户人均8000元的标准给予建房补助。四是规范产业扶持范围及标准。贫困户自主发展的产业不分主导与辅导,由农户自主选择,享受一样政策,每户可享受的产业及配套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元。已有产业基础,但缺少资金管护的可配套化肥补助300元/亩。
“五建立”:建立贫困人口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每年人均纯收入在2736元以下的识别标准建档立卡,并将信息录入全国贫困信息网络系统。建立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平台。由县扶贫办、发改局组织收集全县的基础(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数据库,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各部门年度上报项目必须从该数据库筛选。建立扶贫贷款担保机制。由金融办牵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一部分,自治区配套补助一部分、县财政安排一部分作为担保的资本金,首期规模为400万元,主要用于本县区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贫困户贷款担保。与此同时,由政府、企业、农户分别按比例出资,由保险公司运作,设立产业扶持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发生贷款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按约定的比例承担风险损失。建立县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每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0万元,并逐年提高预算,整合部门资金主要投入扶贫产业开发,确保贫困户当年有产业资金扶持。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每两个月由扶贫领导小组召开一至两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精准扶贫推进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