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竣工3828套

  多方筹措资金实行阳光操作破解投入难题

  原标题:扶绥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

  “十二五”完成棚户区改造超六千户

  扶绥讯(记者黄献山通讯员梁全东莫丽艳)5月14日,记者在扶绥县东罗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彩门片区看到,小区内10多栋风格划一、外墙漂亮的新楼竣工实现入住。小区配套齐全,水泥硬化路面,绿化带、路灯等设施完善。这是扶绥县2011年以来大力实施棚户区工程建设的一个缩影。

  “以前,我一家子住在低矮危旧的瓦房,遇到刮风下雨,心里慌,住都不安。如今搬进了新房,屋里宽敞,住着舒服多了。”不久前刚搬进小区的廉租房住户黄飞莲深有感触。

  据了解,东罗镇是原东罗矿务局所在地,东罗矿务局于2000年关停破产,共有住户5760多户,分布在3个矿区管理区,职工住房条件相对落后,形成了目前广西最大的棚户区之一。2011年9月,东罗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启动,总投资约1.6亿元,共建设廉租房1800套,经济适用房360套;二期项目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总投资4000多万元,共建设经济适用房288套。此外,该县还为该棚户区改造争取国家和自治区4000万元的配套资金,建设了市政道路、照明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扶绥县在‘十二五’期间,积极抢抓国家实施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政策机遇,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全县‘一号’民心工程、幸福工程和发展工程,精心部署、大力推进,严格落实政策,实行阳光操作,多方筹措资金,破解投入难题,践行群众路线,赢得群众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顺利。”5月6日,扶绥县委书记蓝大煌在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代表扶绥作经验交流发言时表示。

  为改善城镇困难职工的住房难问题,扶绥县采取非常举措,认真做好规划、方案,设立棚户区改造常设组织协调机构,一个片区一个项目由一个县领导亲自挂帅,制定项目开工时间表,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工作中,该县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补偿细则,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依据和有力支持;把具有极富当地壮族风格特色的元素融入棚户区改造中,做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棚户区改造的“精品小区”;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让老百姓理解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格外关照,做好安置补偿。

  同时,扶绥县委、县政府在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采取“倒逼”工作机制,将任务分解到每天、每周、每月,要求业务主管部门抓好监管;建设工程指挥部定期召开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协调会议;加大督查督办,对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查通报;将制度上墙,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设立工地代表,实行24小时监管,在勘察设计、建材选择、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认真排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据统计,2011年以来,扶绥县共投入资金13.7亿元规划建设9732套棚户区改造住房,是全区棚户区改造户数最多的县份。同时,该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成功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8亿元。截至目前,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6206套、竣工3828套,解决了1.2万人住房困难问题;项目全部竣工后将解决2.9万人住房困难问题。

  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全面完成。扶绥县住建局局长莫千霞充满信心地对记者说:“扶绥将在拓展融资渠道、出台配套政策、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和推进项目配套等方面下足功夫,细化任务,切实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确保扶绥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走在全区前列,夺取全县‘十二五’期间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