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创建扶贫生态移民搬迁示范点

  为加快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培育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那坡县将德隆乡、百合乡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和百南乡边境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列为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示范点。

  安置点选址于德隆乡、百合乡、百南乡小城镇中心区域,住房建设采取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风格的建设方式,实行按屯集中安置,以便社区管理和移民相互照管,提高搬迁户稳定率。

  依托德隆乡、百合乡、百南乡小城镇建设,将移民小区定位为集商贸、饮食文化于一体的新型小区。逐步完善城镇道路、供水、供电、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

  移民搬迁后,惠民政策不变,原有的房产、山、林、田、土地仍由搬迁户继续承包,不再承包的,也可按规定转包、出租或转让,收益归搬迁户所有。对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搬迁后户籍仍在农村的,通过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等形式,搬迁户与迁入地居民享受同样的就学、用工等待遇,同时原居住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李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