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水利建设热潮涌动,柳江县的改革引人注目:登记列入改革工作的1235件小型水利工程已经100%完成确权,全县12个乡镇全部恢复组建水利站,并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114个。
2009年,柳江县列入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试点县。他们针对“小水利”的公益属性进行分类定性、明确权属:小型水库确定权属为县政府,实行“县水利局+乡镇水利站+家庭式值守人员+小型水库”管理模式;山塘、引水工程、机电灌溉排水工程、单村单点人畜饮水工程确定权属为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委托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实行“乡镇水利站+协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确定权属为县国有企业自来水公司,实行“自来水公司+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用户”管理模式。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实现良性运行。
为形成争先创优、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该县制定改革工作与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挂钩的奖惩办法。一是对各乡镇的改革进行考核评价,工作开展好、改革有成效的乡镇,在水利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二是对改革工作推动不力、进度滞后的乡镇,实行约谈主要领导、采取通报和在水利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调减和制约。三是每年冬修时坚持“先建后补、先改后补”的原则,以考核为基础,以奖代补、不改不补。
全县12个乡镇一一成立水利站,界定为纯公益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以县水利局为主协同乡镇政府实行双重领导。水库值守人员实行聘请,着重推行“父母+成年子女”家庭式值守。以家庭增收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以家庭温馨消减值守工作枯燥寂寞,以家庭协调解决沟通不顺畅、互补不到位、衔接不及时等问题,有效地保证了水库24小时值守人员在岗在位。
每年从土地出让金、水利基金、水行政规费中安排资金,用于引导工程管理使用者加大投入建设与维修小型水利工程。2011-2014年全县共投入6653.26万元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建设与维修,使部分年久失修、带病运行的小型水利工程,恢复生机,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