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盘龙生态文化旅游休闲新区项目

  一、项目名称:广西苍梧盘龙生态文化旅游休闲新区

  二、项目承办单位:广西苍梧县旅游局

  三、项目谈判代表:  覃汝胜 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高 东 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萍 广西苍梧县旅游局局长

  陈炳华 广西苍梧县招商局局长

  四、联系人:  文佩娟   黄康青

  五、建设地址:广西苍梧县龙圩镇盘龙坳上小河

  六、合作方式:合资、独资

  七、旅游资源:  盘龙生态文化休闲旅游新区属亚热带山地林地,两岸及该区岛屿森林茂密,植被良好,森林覆盖率达86%。而且该区动物资源丰富,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兽类等,共100多种。

  八、建设规模、主要内容:  1、第一期建设与规划

  建设旅游区内综合服务区——游客接待中心、户外游憩区、东北入口大门区、盘龙明珠景区、艺术村、水上游乐区、风情购物街、悦水休闲运动区、西江文化园等景区点及基础设施建设。

  2、第二期建设与规划

  建设四季岛(泗恩洲)项目、农家乐旅游岛(泗化洲)项目、江心游泳场项目、休闲新区等。

  九、项目建设条件:  项目所在地理位置特殊,风光秀丽,竹木成林,民众安居乐业,民风淳朴,加之其便利的水陆交通条件也将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十、总投资估算:项目一期总投资约6.6亿元人民币。

  十一、效益初步分析:  广西苍梧盘龙生态文化旅游休闲新区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一个把公园休闲度假、生态文化、高尚住宅融为一体的、必将成为梧州、苍梧具有高品位和竞争力的新城区。随着旅游人数的增长,各种配套服务设施的不断完善,旅游收入会大大增加,根据规划测算的游人规模和游人消费指标以及对临江高尚住宅新区的开发,估算投资建设的静态建设回收期为五年。

  十二、优惠政策:  投资者开发旅游区景点涉及水电、通讯等由相关部门优先安排解决,并按有关政策给予优惠。对相关项目建设减免收取建设配套费、建设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