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态疗法”治理地质灾害

    广西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保护程度不高,受灾害性暴雨天气的影响,地质灾害种类多,突发性地质灾害频繁。根据最近地质灾害普查,全区发现地质灾害点14065个,其中处在不稳定状态的隐患点11254处,受威胁群众33.5万人。今年,来宾市受暴雨袭击后出现6个直径和深度达十余米的“天坑”,举国震惊;容县在暴雨过后发生泥石流,造成山体滑坡、崩塌,夺去了数十条的生命。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经济安全、人民安危,是党委、政府始终十分重视的大事,每年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但为什么一些地方旧的治理工程尚未完成,新的崩塌和滑坡又发生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利用暑假回乡的机会,到广西几个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方了解情况,发现泥石流等大的地质灾害发生的地方,有几个共同特点:一是发生地点主要在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的山区;二是发生灾害原因主要是暴雨袭击后植被涵蕴水源的能力降低;三是发生灾害地方其环境受到了人为的改变。换句话说,相当部分地质灾害实际上是生态的灾害,是地质生态失衡的一种表现。

  既然地质灾害的“病根子”是失衡了的生态环境,将地质灾害纳入生态学的视角加以认识,用生态的办法治理地质灾害,是一次思路的革命和治理模式的转变,把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转化为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就会从根本上实现山区生态环境的长治久安。

  第一、重新构筑山区原始生态植物链,实现生态与发展的和谐共生。从地质看,广西为石漠化地区,地质状态受到破坏后,短期内难以复原。恢复原始生物链,最根本的是从源头上保护森林“蓄水库”和山地地质生态源。为确保广西森林资源青山常在、永续利用,要适当扩大水源林和生态林的范围,科学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做到严格管护生态公益林,放开搞活商品林;严格制止天然林和水源林的采伐,确保天然林自然演替;注重阔叶林、乔木、灌木等物种的种植搭配,确保山地森林生态链的恢复;禁止在山坡地开荒,严格控制“林改耕”。

  第二、调整山区开发的种植结构,实现生态和经济发展双赢。要从地质情况的实际出发,采取经济手段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要坚持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立足优化资源产业结构,引进发展以人工速生杉木林为原料生产细木工板的企业;要构筑绿色农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生态种养业。

  第三、加强山区生态保护力度,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广西山区的地质状况,决定了山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采取保护生态优先的理念,在保护原生态的基础上,对山区生态进行培育恢复和合理利用。地质隐患严重的部分地方,要实行封禁保护,果断取缔隐患区内的农业开发种植,禁止开荒伐木,限期恢复地貌及植被,促进生态平衡;注重抓好现有资源的管理保护,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的处罚力度,要严肃查处毁林开荒、盗伐滥伐林木等行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要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林区生态和经济稳健发展局面。

  第四、推进农村燃料替代,实现农村传统能源结构的改变。受能源匮乏和长期以来的生活习惯影响,广西山区农村主要以薪柴、树根等作为生活燃料,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大量的林木遭到砍伐和破坏,部分森林退化为盖度很低的灌丛草坡、荒草坡,盖度一般的林地退化为稀疏地。这也是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发展新型替代能源,改变农村传统能源结构,减少广大群众对传统薪柴等生物质能源的依赖,有利于巩固生态安全屏障。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环境与能源建设标准加大沼气、以电代薪、太阳能、石油液化气和固态生物质燃料等新型能源的开发力度,加快山区农村小水电建设,改善山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第五、完善生态系统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广西山区一般也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生态环境面临着来自经济加速发展的强大压力。要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谁使用了资源,就要从所得到的利益中拿出一定份额作补偿,谁进行了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就要从生态环境的修复中受益;要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等的投入力度,延长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的年限;适当扩大实施范围,防止木森林植被退化、荒漠化现象反弹;在生态极端恶化,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地方,要转移山区人口,进行生态移民;要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健全相关配套法规,使生态补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生态环境的营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综合工程,持之以恒狠抓生态环境的建设,改变地质生态的失衡状态,广西才会山常青、水常绿、人常安。

  (作者系北京大学地质学基地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