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南宁市地税局对南宁市区退税(费)的审批权限和流程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地方税收收入退库工作。
据了解,该局主要将经批准享受减免税优惠而产生的应退税费、经稽查部门查实50万元以下的应退税费以及误报、误收、误扣等产生的应退税费审批权限调整到直属税务分局和各城区地税局。同时,对退税工作流程进行简化,对属于直属税务分局和各城区地税局审批权限的退税事项,经自行审批后直接上报市局转交国库办理。通过调整退税审批权限,简化退税流程,将提高退税工作效率、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