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机场即将作为首批“营转增”税改试点单位

  近日,桂林临桂县国税局部分领导来到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就今年8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与桂林机场及相关单位进行了座谈。会上,税局领导介绍了此次“营转增”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并下发了《营转增后税负变化情况测算表》,并向与会单位征求意见,了解各单位在“营转增”工作中将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此次被列入“营转增”试点的桂林城区单位分别是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广西民航商贸实业总公司客运分公司、广西民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桂林物流分公司、广西民航货运快递中心、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机票代理处、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这些单位将作为区内交通运输业首批试点单位进行税改。

  会上,与会单位代表踊跃发言,表示理解和支持国家的此次税收改革。就目前的测算来看,这些被列入试点的单位,在税制改革后,税负都会有不同程度增加,但桂林机场仍然会积极配合和执行“营转增”的工作,并希望在税局及其他法规政策的指导下,充分利用这次税改机会,合法降低企业税负,进一步提升机场效益,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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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2年1月起于上海实行的“营改增”税收改革试点是国家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改革将有助于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为深化产业分工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这次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覆盖到全国,意味着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抵扣链条进一步打通,不但可以让更多的企业共享营改增带来的好处,同时也有利于增值税这一主体税种的稳定性,降低因不同地区间政策差异导致的税收征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