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部门在依法组织收入的同时,坚持把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有力支持广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广西地税共为纳税人减免税款近150亿元。
广西地税收入连续五年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08至2012年共组织财政收入2505.1亿元,年均递增25.8%。其中2012年组织财政收入731.8亿元,首次突破700亿元大关,连续第三年年增收超100亿元、连续第三年比前三年实现翻番、连续第三年组织地方公共预算收入超过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的50%。
广西地税组织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2007年的3.95%提升到2012年的5.59%,占全区财政收入的比重由2007年的33%提升到2012年的40.4%。
在做好依法组织收入的同时,广西地税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其中,广西地税落实了支持重点产业调整、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鼓励自主创新、促进节能减排等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了相应的服务措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了提高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政策,调低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三次调高营业税起征点,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和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积极落实了促进就业再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研究出台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多项政策。加强税收政策调研和执行情况监督反馈,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