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国税局三年为纳税人减负3600万元


   三年来,隆安县国税局在抓好"增收"的同时,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不扣不扣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为纳税人"减负",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2005年至2007年9月份,该局依法办理各项减、免、退税累计3616万元,其中:减免增值税2109万元(含个体工商户未达起增点免征的增值税461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507万元。享受减负优惠的企业259户(次),个体户2450户。今年,该局按照广西区国税局"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抓好落实、促进和谐"的工作要求,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依法征税与完成税收计划、依法征税与纳税服务之间的关系,真正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做到该减的减、该抵的抵、该退的退、该免的免。截止9月底,已依法办理各项减、免、退税达1132万元。此外,该局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三年来,34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490元,减轻了再就业的负担。

  为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该局采取了以下有力措施:一是成立税收优惠政策行政审批小组,严把审核关。全局牢固树立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全新观念,严格依法加强减免税工作,坚决制止越权减免或不按政策规定擅自审批减免税的行为。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几年来,该局除了坚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外,在日常工作中还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如举办12期税收优惠政策培训班,发放优惠政策宣传资料20000多份,深入企业进行政策辅导200多次。此外,该局还设立税收咨询热线电话和税收咨询岗,并定期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咨询,使税收优惠政策深入人心。三是"吃透"政策,用好用活用足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负责税收政策的部门经常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准确掌握政策,保证税收优惠政策在贯彻执行中不打折扣,不变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