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20户企业3年获税收优惠减免超千万元


  靖西县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文件精神,依照政策法规,三年内呈报符合享受减免税政策20户企业,经办理报后核实审批,获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1443万元。“税收优惠”加速了这些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有效地促进了本地县域经济快速发展。(靖西县国家税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