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富川讯 富川瑶族自治县不断规范采购行为,实施“阳光采购·温暖招标”工程,社会各界好评如潮。2016年全县政府采购预算61600.17万元,实际采购支出58896.38万元,节约资金2703.7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39%,有效遏制了腐败和职务犯罪。
近年来,富川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廉洁型政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坚持“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积极推行公开采购政策、程序、信息、购结果、纪律、服务承诺“六公开”和审批、采购、验收、付款“四分离”工作制度,有效地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此外,该县还积极建立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人才库,完善监督、管理富川政府采购科学发展的人才梯队;并把预防采购腐败和职务犯罪列入重中之重,在大宗采购中主动邀请纪检等部门介入,对整个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所有项目一律实行“阳光采购”,通过各种方式公示采购项目,加大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并加强对零星项目的整合,减少采购活动次数,节省采购成本,提升采购项目的节约率。(唐明 李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