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凤山县国税局了解到,今年一季度,该局征收车购税231万元,同比下降34.55%,减收24万元。其中,为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税88万元。
今年初以来,凤山县国税局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纳税人理念,在加强宣传、优化服务、上下联动、前移审核、督促检查等方面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车购税优惠政策。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5%的税率征收车购税,确保车购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获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梁建信)